希望他最后能死得其所才是,死在北域的土地上,死在离胤国更北的地方。
楚瞬召凝视着桌面上的烛火,深吸一口气,决定要做点什么了,望着这位为他接连带来坏消息的锦衣卫千户,问道:“你们锦衣卫现在还缺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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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诸侯王进入落阳城面君,无疑成为了落阳城中最大的事情,国公府的刺杀案很快就被人遗忘了。
自从八十年前的北伐之战后,六国诸侯不曾在同一时进入落阳面君,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唐王李兆翼率先进入落阳城,浙汉王朱高饕尾随其后,之后便是离庭女帝慕容山雨,南佛王郑冕和东隋王杨瑜还有大越王周礼,这六尊大神在先后抵达落阳城后,弄得礼部官员是一阵焦头烂额,生怕稍有怠慢惹得诸位诸侯王不悦,这脑袋可就咔嚓一声掉了。
诸侯王所带领的护卫骑兵入城之时,场面轰动前所未有,城内贵族百姓皆是翘首以盼,希望能亲眼看见六位诸侯王的身影,毕竟诸侯王的地位仅次于庆皇,除了南佛国的君王外,其余五位诸侯王手中皆握有数十万雄兵,尤其是唐国和浙汉的骑兵,即便是面对号称甲天下的胤国铁骑,也是毫不逊色。
不过六位诸侯王来到落阳城之后,都是坐在轿子中没有露面,唯有那南佛国的国君郑冕坐莲入城,这位年纪距离三十而立仅有一线之差的白衣国君,面容英俊地不似凡间男子,嘴角总是挂着笑容,城中信佛者在亲眼见到之后,被他身上那坐地成佛的缥缈佛息深深折服感动,皆是当街虔诚跪拜。
更有性子活泼的豆蔻少女和大家闺秀对着南佛国君大声尖叫,恨不得现在便以身相许,至于黑衣僧人姚长陵依旧是双目紧闭双手合十,如影随形地跟随在国君身后,犹如一头随时会睁眼怒目的黑虎,郑冕入城那场面只能用万人空巷来形容。
其他几位诸侯王去了皇宫后一直没有现身,城中的百姓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看见的,毕竟双方的身份可是云泥之差,诸侯王们和他们带来的皇子才不会出现在市井小巷之中。
虽然诸侯王们不曾出现在百姓眼中,但这并不妨碍百姓们对他们的好奇,更重要的是,诸侯王们的到来便是一种信号,告诉所有人南陆诸国和北域开战的日子,很快就要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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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隆庆二年初春,今日的朝会,是开春以来最为鼎盛的一场朝会,除了六位诸侯王以外,整个大庆王朝的栋梁官员按品秩爵位高低划分披上了朝服,趁着天色微亮的时候早起沐浴焚香,离开家门后跟随着朝廷官员的大流慢慢涌至皇宫前。
大庆王朝的骨干栋梁都汇聚在皇宫大门外,最先进入朝门的位高官员们手持玉笏在各自的位置上站稳,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山雨欲来的神色,大多闭气凝神,不乏窃窃私语,偶尔神游千里。
朝臣想要在朝廷这座大染缸里面左右逢源,除了手中这件玉牌要拿稳之外,还需要佩戴一刀一剑一针,笑里藏刀的刀,口蜜腹剑的剑,绵里藏针的针。
锦衣卫们时刻在朝堂外巡逻,在六王面君这样的紧要关头,若是此时闯入一位武功之强高出天外的人间强者,拿着武器冲入朝堂中刺王杀驾,将皇帝和诸侯王们的脑袋全部砍掉,南陆诸国根本就不需要北域军队的入侵,自己就如同一盘散沙般汇入江河,一去不复返了。
今日的锦衣卫中多了一位身穿苍青色锦绣服的白发年轻人,腰配绣春刀在朝堂外来回巡逻,目光时不时还望朝堂里面撇去,被顶头上司袁缘特地嘱咐要带好这位白发少年的高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让他将眼睛收好不该看的地方不要乱看,少年低头浅浅一笑,静默无语。
当时高材就奇了怪了,向来做事谨慎的上司这次居然破格将这位毫无资历的少年插到锦衣卫的队伍中,难不成他是落阳城里某位豪门子弟,如果只是谋求官职的话,大可将他送入金吾卫的队伍巡逻皇城,干嘛要来锦衣卫干这份吃力不讨好又容易得罪人的差事。
高材想着想着愈发纳闷,虽然和那些杀人不眨眼的锦衣卫们是一伙的,但要杀人的时候往往轮不到他,平日里也是一副老好人的性子,觉得这孩子还是敲打不够,还需要他提点一番,便不动声色走了过去,刻意压低声音道:“你是哪家的公子哥,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这王朝中的六位诸侯王都会出现在朝廷上,你可千万别丢了我们锦衣卫的礼数,你看见没有,这台阶上面可是站着许多礼部官员和掌印太监,说不定那大魔头雨入田也在其中,若是让他看见你的眼睛东张西望的话,一会还不将你的皮也拔了,干我们锦衣卫这一行要多听多看少说话,可不是让你这个时候乱看……”
男人絮絮叨叨地掏心窝子讲給楚瞬召听,或许也就是这话多的性格,他在锦衣卫混了快十年也只是个小百户。
楚瞬召抬眉瞥了他一眼,嘴角微翘,这男人还是那副喋喋不休的话唠性子,解释道:“我知道你身后有背景,可我好歹也算是你的上司,你别嫌我话多这都是为了你好,且不说咱们锦衣卫,就说隔壁家的金吾卫了,前些年就有一位世家子弟去了金吾卫当差,那跋扈性子可是要上天了,见到谁也不守规矩,在城里喝酒吵扰到隔壁的二公主殿下,结果当天就被摘了脑袋,连他爹的官帽子也被摘了。平日里不惹皇室的人也就没谁跟咱过不去,毕竟都是帮皇室办事的,今天又是那么重要的一场朝会,千万别犯了朝中大忌,这可是……”
楚瞬召虽然有些烦了,但依旧是云淡风轻笑问道:“大人说我找死对吗?”
男人尴尬一笑,摆手道:“您一来锦衣卫就能当个千户,我觉得您才是大人,我只是个跑腿的,跑了十几年了还是个小百户。”
发白如雪第一次站在大庆皇宫的楚瞬召举目望去,只觉得这座太和殿蔚为壮观,比胤国朝廷的金銮殿还要大上一半不止。
高材觉得这白发少年总给他一种心不在焉但又时刻警惕什么的感觉,这闭嘴不跟他谈宫里的道理,就担心他不小心犯错最后殃及他这条池鱼,若是说多的话自己也觉得自己烦了,不过闭嘴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发现这小子已经和自己拉开了几十歩的距离,似乎还想踏上那白玉雕砌而成的台阶。
高材连忙苦着脸凑到他身边,说道:“我喊您一声大人总可以了吧,这上面不归我们管,劝您老老实实在这里当值便是了,若是觉得当锦衣卫实在无聊的话,您大可等朝会结束后去卫所辞去职位,我就劝您千万别冒冒失失地走上去,皇宫里面的规矩多如牛毛,这拔毛一根可就砍头一个,您背后有靠山撑着,我背后可是有一家老小呢,真要犯了什么事情害到我身上,您让我上哪哭去?”
腰间悬挂着一把绣春刀的楚瞬召轻声笑道:“我是第一次来落阳城,也是第一次来大庆皇宫,宫里的规矩我的确是不太懂,多谢大人多加提点。至于当锦衣卫一事是家族建议,不瞒您说我就是沈家那个私生子,沈三千是我父亲,况且国公府刺杀案是我救了你们的国公爷,我若是真坏了规矩的话,想必上面的大人们也会卖我父亲和国公爷一个面子,不会太为难我这个新人,他们若是连这点气度都没有的话,怎谈得上泱泱大国呢?”
高材一听这小子居然就是救了国公爷的人,最让他瞠目结舌的还是他父亲的身份,那位权势熏天一人之下的沈太岁,有这份家底和实力这会居然站在他身边和他穿着一样的锦衣,连忙对他竖起拇指道:“算我孤陋寡闻没认出您来,别的不说,就凭您救了国公爷一命的份上,我觉得连皇帝来了都得给您一个面子,您救的可是他的姑丈啊。”
楚瞬召双手负后,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