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之斋对于程之来说太完美了,完全符合自己的各种审美,而且,他们离开的时候管家出来送出了一张幸运的免费卡给程之,据说卡片是送给老板钦点的幸运客人,拿到卡的客人可以随便带多少人来,不仅可以吃饭还可以入住。阿森惊讶的咋舌,能来这预约到吃饭他已经花了大力气了,而且十万一次的门槛就是身份,菜还没到选,不过管饱,吃完一道菜就上另一道,吃完就上,直到说不需要了。阿森这么用心的找到这里,一是因为安逸尘身份,二就是为了感谢程之跟安逸尘,这张幸运卡还能入住,这幸运卡还真太幸运了,吃饭的地方都是如此惊艳,入住的地方又会怎么样呢?“小嫂子,下次也带我们来呗!”
“不不不,下次我带那拉魏薇来,我们三个好久没有单独女生趴了,哈哈!”
又是一周的周五,子公司搬离了安逸尘隔壁的会议室,来到了他们独立的地方,好容易步入正轨,程之约了那拉跟魏薇一起去女生趴,不带老公不带男朋友,于是三个女人一起出发了!
那拉来着她炸街的红色跑车带着两个在车上跟着音乐自由摇摆的女人来到了忆之斋,再次来到这里,古朴典雅神秘莫测,因为有幸运卡所以提前预约了,管家早早等在门口,跟着引导车引领着他们先去客房放行李。
环湖而建的车道,风景如画,残荷垂柳倒也别样的风景,到达忆之斋客房,一楼是一个博物馆,陈列着各种世界各地的纪念品,有价值连城的钻石珠宝,也有路边手工艺人的作品,陈列其中,据说都是一个男人为女朋友买的,但是当他功成名就回来的时候,女孩不见了,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于是有了这个类似于失恋博物馆的展厅,各种各样的玩意陆续放在里面,有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是人皮鼓,据说是男人去旅行的时候看到买的,鼓面是曾经一个奴隶的后背皮做的,为什么买这么个惊悚的东西,只因为那个奴隶背上被刺了个字“之”,年代久远,不知道那个之代表什么,不过男人就买了回来放在这里了。
还有一颗硕大的钻戒,晶莹剔透,闪耀着夺目的火彩,三个女人惊呆了,哪个女人这么有福气啊,天呢,尽管他们也算富豪太太们了,不过这个成色还第一次见,太璀璨夺目了。
还有一套嫁衣,金线绣制的龙凤褂,鲜红的丝缎折射着特有的光泽感,1231克黄金或是线或是珠或是装饰品,绣在衣服上闪闪发亮,美轮美奂,三个女人都忍不住去旁边比划比划,衣服大小长短程之最合适,那拉打趣的说,“哎,给你量身定做的似的,让你家安先生买回去吧!”
“去,孩子都大了,还要龙凤褂干嘛,要买,也是让魏薇同学家的金先生来买啊,哈哈哈!”
“不不不,我还是喜欢婚纱,这种衣服我穿不出来那种气质,还是程之适合。”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嘻嘻闹闹,根本没注意到楼上一个男人正看着他们,准确说应该是看着程之。
这个男人气宇轩昂,气质容颜一点不比安逸尘林森差,玉树临风的站在那里,气质冷酷严肃,一种王者风范,衬衫马甲西服,宛如雕塑一般,管家在他身后刚要说话被他阻止了,他只想偷偷的看着,静静的看着,看着那个女人笑靥如花,看着那个女人嘻嘻哈哈……
二十二岁前,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只以为自己是小富之家,所以富家子的毛病一样不少,不过学习倒是努力,球也打的好,不过三心二意泡妞喝酒泡酒吧没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