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千寻给赫乐讲,希望赫乐可以借给她这几万块钱。注意,还是借。而不是让女婿直接出这笔钱。可是,千寻得到的回答却是,赫乐需要去问问他父亲的意思。这个没骨气的爹宝男。最后,赫乐父亲的答案却是,都得癌症了,还治什么治,直接等死就好了!
千寻的心彻底的凉了。她想到了离婚,她必须离婚,必须,马上,立刻。
离婚也并不是那么的顺利,她想要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她不想让她的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赫父坚持认为他的孙子不能带走,况且千寻现在连工作都没有,千寻还有一个得了癌症在等死的母亲,赫父始终不点头同意,赫乐也不敢在千寻起草的这份离婚协议上签字。最终还是通过向法院起诉,一次又以一次的诉讼,历经一年之久,才得以成功离婚。可是孩子的抚养权,千寻最终也未能争取到,只好把他们俩都留给了赫乐。孩子已经快四岁了,纵然有千般的不舍,但还是毅然绝决的带着简单的行礼回了娘家。
此时,千寻母亲的病情也拖了一年多,已经加重了,治愈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
深夜,千寻用她以前的旧电脑登录了QQ,欲找好朋友小桔聊聊这些年的不愉快。
寻QQ在签名上写上了这样一段话:“求工作,本人本科,女,29岁,需预支工资10万,母亲病重急需用钱。”
另一边,欧阳小海,看着这条新说说动态的的QQ主人的头像发呆。这不是常常出现我梦里的那张脸吗?她是谁?为什么会现在我的记忆里?为什么又会存在我的QQ里?
小海又拿起母亲前几天寄过来的信函,一个女孩的照片,好几张照片,还有一张纸写着她的所的联系方式。而母亲的话,只有一句,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让她给你生孩子。
小海拿起照片,又翻到千寻空间的仅存的几张老照片,经过反复对比,高度怀疑她们是同一个人?于是,输入母亲给的QQ号验证,的确是。小海起身,拿着水杯,站到窗边,望向窗外,轻喝一口水。小海的私人QQ,除了关系特别铁的哥们儿,是不是加任何人的。在QQ里的一定是曾经很熟悉的人。
又回到电脑前,点击千寻的头像,给千寻发去了消息。
“我给你20万,给你一个工作的机会,帮我生个孩子。给我地址,明天快递给你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