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森甫叹气道:“王姑娘说笑了,男女有别,不可僭越。”
田春珠没有错过他眼底的鄙夷跟冷漠,心下对他更加不以为然了。
既然不喜欢人家姑娘就不要做出这一副谦谦君子的假样子,对这种显然陷入情窦初开的爱情中的女子来说,疾言厉色要比委婉拒绝合适得多。
来人名叫王温雀,是村里富户王榔头的女儿,惯来得村里未娶妻的年轻男子们前呼后拥的追捧,不单单因为她家境殷实,她的嫁妆价值不菲,更是因为她穿衣打扮都“跟镇子里的富家小姐一般娇俏”。
她姐姐嫁到镇子上一个开两家布庄的富人家去了,据说能用起两个丫鬟呢!
而王温雀也对此颇为自豪,她的衣衫首饰都是她姐给她捎回来的新式样,当然是别个野丫头比不得的。
田春珠不想搅合到这种郎无情妾有意的荒唐桃色官司里,冲王姑娘笑着点点头,转身进屋去了。
王温雀不以为意的撇撇嘴,虽然她对田春珠能住进孔家心里不悦,也对孔哥哥居然倾家荡产买这丫头的行径非常不满,但她还真没把田春珠放在眼里。
瞧那瘦得只剩鸡骨头的身子,哪个汉子会喜欢,而且长得还又黑又丑,更不会打扮,她自觉孔哥哥只要眼睛没瞎,都不可能看不上她反而选择田春珠的。
何况她也听说了,这田春珠是被买来做丫鬟的,如果她嫁给孔哥哥,这田春也就是自己的丫鬟了,她更没有必要自降身份去跟个奴婢计较。
就算识字,也是个丫鬟命,王温雀不屑的想着,对田春珠的离去丝毫不在意,只笑吟吟望着孔森甫道:“孔大哥,我好几日都没见你去夫子家进书了,你是不是病了?”
孔森甫这几日借口要筹钱请了假,没有去学堂读书。
李秀才家与王榔头家是邻居,王温雀能知道得这么清楚也无可厚非,但孔森甫心里依然厌腻至极。
以往他专心读书,王温雀总会借故跟他套近乎,他也不懂什么情爱,只以为乡里乡亲的,能帮忙就搭把手,替她提个篮子背个柴火,都是顺手的事儿。
可王温雀的做派,对于如今的孔森甫就不够看了,矫揉造作又搔首弄姿,最可怕的是那一副尊容,实在伤眼睛。
“我无事。你今日来有什么事?”
王温雀一听他三翻四次只问有什么事情,娇气性子上来,瞪眼道:“我没事就不能来看你了?你不说给我让座倒茶,倒是一副送客的样子,你咋这么不知好歹?”
孔森甫脸上的不耐一闪而过,有些不想忍下去了,他甩了甩袖子,冷眼看着眼前穿红戴绿的女子,虽然依然一副温煦模样,可不知为何却让王温雀莫名胆怯,有些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