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知道了目标是谁,就要早做准备了。
亡灵法师最擅长的是驭使鬼物,其次是控尸,也就是如奇幻小说中描述的那样驱使骷髅,僵尸以及炼制黑骑士,巫妖为自己作战。
当然,对于一个不入流的亡灵法师,恐怕连最低等的实体亡灵骷髅士兵都难以驱使,顶多能用负能量操控一些厉鬼或者平民转化成的骷髅,更别提黑骑士,巫妖这种高等亡灵了。
鬼物就如那一夜的邪灵,等闲人根本奈何不得其分毫,但对于血气强悍的武者而言,一声吼都有可能将其震碎。
最低等的鬼物顶多只能吓吓人,但既然能够做下灭门惨案,不是邪灵也是厉鬼了,这种鬼物,就不是寻常武者能够对付的了。
当然,王恺可以,而且是很擅长,拿恶魔跟鬼物比,就相当于拿森罗殿的阎罗跟底层鬼差比一样,这次任务怕是真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了。
但王恺表面上却不好显露出来这种轻松之意,而且那地方距离瓦伦丁旁的大修道院太近,强大的大主教能够感应方圆数百里内的黑暗气息,而且恶魔的力量太有辨识度,所以能不用就最好不用。
因此王恺对理查德道:“这次对付的是一名不入流的亡灵法师,所以理查德,你今天能替我去一趟教堂,带回来些圣水吗?”
理查德点头道:“可以,少爷。”
海都是个信仰自由的城市,所以教会的势力不是很大,教堂的主持者按照三品圣制来讲也只是个大司铎,所以当地教堂的圣水就算含有圣光,也是非常稀薄。
但要理查德去要,肯定是得到大司铎亲手祝福过的圣水,效果虽然肯定不如亚瑟手中由他导师制作的圣水,但用来对付一个低端亡灵法师,还是很稳妥的。
事情敲定,理查德也就离开了,临走前又放下一袋子钱币,约莫有三十多第纳尔和部分铜阿斯。
亚当虽然表面上对他不闻不问,但心里还是在乎自己这个儿子的死活的,这笔钱估计也是他的私人支出。
一天修行不提。
当晚,王恺没有给露娜讲故事,早早就睡下了,是为养精蓄锐。
待到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时,他便收拾好行囊,将昨天准备好的圣水,附魔十字架装好。“恶魔号角”肯定也是要带的,直接背在身后,昨天买的一条子弹带挂在腰间,里面整齐排列了一圈总计三十五发黄澄澄的子弹。
子弹带类似于古地球西部牛仔经常带的那种,区别只是一者缠在胸前,一者围在腰间。
苍雪之瀑更是必不可少,这把剑虽然已经耗尽了能量,不可能再助他轻松斩杀篇章级巅峰的那种强人,但也是一把绝世神兵。
还要提前去厨房准备一些面包和肉干做路上的干粮,这个时代的肉干是真难吃,硬得像是皮鞋,纯粹用盐腌的,也不放调料,不过比起那些佣兵们吃的“百年古尸”,他家厨房里做的肯定要好得多。
此去约克镇有四百里地,这年头可没通火车,古罗马帝国时期修筑的372条大道如今只剩寥寥几条,因此一来一去,怎么也要一周的时间。
别看古代小说里经常描述什么“千里马可日行千里”等等,实际上在勇士之地,据大多数路况下,只有军队驿卒传递紧急军情时,才能做到日行三百里,而且还得中途换马,不恤牲口。
他骑过马,很清楚要是按照日行三百里这么跑,到地方了自己的骨头架子可能都要散架。
而且这次任务对时间的限制很充盈,应当也是星家族提前打点好了的。
吃过早饭,露娜便帮他拿着包裹送别。
哥哥要走了,而且至少要一个星期才能回来,她小眉头皱得挺紧,全程没有笑脸。
王恺轻轻刮了她的小鼻子一下,笑道:“别皱眉了,这次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他牵着马正要出门。
露娜点了点头,想了想,突然又叫住他,在他猝不及防之下,蹦起来,一口吧唧亲到了他的脸上。
“哥哥,要小心。”
王恺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点头应道:“我会的。”
随后上马,挥鞭。
他没有乘那四匹白马,而是很抠门地选择了最普通的驮马,这纯粹是因为他的骑术不好,星家族盛产魔剑士,又不盛产骑士,想要赶路也赶不了多快。
路途很长,过程也很枯燥。
单人独行,又免不得招惹一些不开眼的强盗,被他轻松料理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