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尹如薇摔断了腿,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病床上,腿上打着石膏,清淡如莲的小脸是颜色寡淡的惨白,眼圈绯红。
一副娇弱无比又狼狈的受害者模样。
给她做笔录的女警察很难想象,这是狠心将原配姐姐推下楼梯的人。
“叫什么名字?”
“……尹如薇。”
“尹如薇?”女警察隐隐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并未多想。
*
另外一间病房。
明歌被检查出来只是脚踝扭伤,还有全身小擦伤,但明致远还是勒令她在医院住上一晚。
护士小姐给她擦过药,换上蓝白色条纹的病人服,开门出去后,守在门外的几人才陆续进来。
尹颐兰第一个开口询问,“小歌,你怎么样?”
“疼。”明歌卸了妆,乌黑如墨色泽漂亮的长发懒懒卷卷的散落在病床雪白的枕上,映衬得小脸白净明艳,随口的敷衍并没有什么信服力。
尹颐兰目光僵了僵,掐了下手心,这才再次开口:“小歌,尹姨能不能求你……撤诉。”
她不是没有求过明致远。
可是,明致远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决与冷酷。
“这事,我说了不算。如果小歌不再追究,我也未必不能放过她。”
于是,尹颐兰没有办法,只得抛下明显伤得更重的亲生女儿,过来替她求情。
“薇薇才20岁,又是明星,不能染上案底的。”
——一个曾经以故意伤人罪躲过监狱,哪怕只是几天,留下了案底,日后恐怕也再无豪门能瞧得上这样的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