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着手机,金竟成将脑海中的两首歌曲先后轻唱了出来。
“若我英年早逝,请将我葬在绸缎中,让我躺在铺满玫瑰的床上,在黎明时分将我沉入河中,用情歌中的词句为我送行,ohoh,ohoh。”
“主啊,请让我化作彩虹,我想要照耀我的母亲,当她站在我的七彩之下,她便会知道我和您在一起如此平安,生活并不总像你所预料的那样,总是那样灰暗,尽管她埋葬了她的孩子,须臾生命的尖锐刀锋啊,我已经活了足够的时间。”
“若我英年早逝,请将我葬在绸缎中,让我躺在铺满玫瑰的床上,在黎明时分将我沉入河中,用情歌中的词句为我送行,须臾生命的尖锐刀锋啊,我已经活了足够的时间。”
“我会穿着华丽衣服走进你的王国,就像我冰冷的手指上的指环那样青涩,我从未感受过一个女子的温柔,但当她握着我的手,那感觉应的确那样美好,这座她会永远爱我,但谁知道永远竟会这样天人两隔,须臾生命的刀锋啊,我已经活了足够的时间。”
“所以请戴上你的桂冠,我也会穿上最好的衣装,我终于完成了我从未做过的事,一分钱想买我的思想,哦不,我的出价是一块钱,当我成为逝者之后,它们将更有价值,也许到那时你才会真正听懂我唱的那些歌儿,在你死后人们才开始倾听,这是多么可笑啊!”
“若我英年早逝,请将我葬在绸缎中,让我躺在铺满玫瑰的床上,在黎明时分将我沉入河中,用情歌中的词句为我送行,ohoh,ohoh。”
“鸽子的歌谣,总是带着平静的爱,攒起你的泪水吧,将它们收进你的口袋,好好保留着,直到你真正需要它们的时候,须臾生命的刀锋啊,我已经活了足够的时间。”
“所以请戴上你的桂冠吧,我也会穿上最好的衣装……”
这是一首英文歌,金竟成是用英语轻唱出来的,歌名就叫《若我英年早逝》,英文歌名叫《if-i-die-young》。
这是一首极为抒情动人的歌,像是一首华丽伤感的散文诗,充满着绵绵的诗情画意。
金竟成根据前世的记忆,对这首歌进行了个别处的修改。
原歌曲的内涵就比较深邃,表达了对人生和生命的看法,感慨了生命须臾的短暂。
演唱的歌手本来是个女人,她在歌中描述了,如果她死了,她会想念自己的母亲,想让母亲知道自己很好不用担心自己。其次,她提到了一个男人,他说会永远爱她,但是谁会想到她那么年轻就死了呢?
歌曲的诉说对象是“你”,其实是她在跟自己对话,她说的是:“如果我死了,那么我想要被埋在绸缎里面,躺在玫瑰花床上面,在黄昏的时候沉入湖底,用一首爱情的歌曲送我离去。”就像是一种幻想的遗言。
现在,演唱者变成了金竟成,非但继承了原歌曲的深刻内涵,无非是将一个女人的抒情变成了一个男人的抒情,另外还对情感进行了升华,深入缅怀他今生的母亲的死亡,同时用一种隐晦的方式,深层次地缅怀前世他自己的死亡。
“今晚房间又只剩我一个人,我让电视这么开着,调低音量,拿上一瓶酒,看着四周墙壁上都是你我以前的照片,过去的种种困扰着我的思绪,我始终还是不能适应你的离去。”
“我从未像这样让我的情绪毫无顾忌地流露,因为我一直认为一个坚强的人绝不会丧失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但我已经喝了许多酒试图摆脱痛苦,还管得上什么自尊,就让泪像雨水一样从眼里涌出来吧,今晚我只想哭一场。”
“是否放一首伤感的歌就会好受些,一曲‘孤单一人’却让我更加心碎,因为你已离我而去,或许再打开那些已经泛黄的情书,本该好受些却伤害更多,掩饰永远不会让我释怀。”
“我从未像这样让我的情绪毫无顾忌地流露,因为我一直认为一个坚强的人绝不会丧失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但我已经喝了许多酒试图摆脱痛苦,还管得上什么自尊,就让泪像雨水一样从眼里涌出来吧,今晚我只想哭一场……”
这也是一首英文歌,金竟成用英语轻唱的,歌名就叫《今夜我想哭泣》,英文歌名叫《tonight-i-wanna-cry》
跟《if-i-die-young》一样,这也是一首极为抒情动人的歌,如果说前者像是一首华丽伤感的散文诗,这首歌则像是一篇舒缓伤感的日记。
对这首歌的词曲,金竟成直接依照前世的记忆,没有修改,然而在内涵上有了很大升华。
前世里,这首歌无非表达了一个伤感男人对离他而去的女人的感怀,表达了一个男人独处房间时的孤独,但这种孤独,在金竟成看来,只算是一种小独孤。
金竟成唱的时候,用一种潜藏的意境,将这种小孤独升华成了一种大孤独。
金竟成从中表达了今生的自己,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的孤独,同时用一种隐晦的方式,深层次地表达了他作为一个重生的人,从前世到今生的宏观维度上苍茫的孤独。
……
若我英年早逝,今夜我想哭泣!
这就是今夜金竟成的心境。
也是他临时创作出的两首歌曲。
他是有些大男人主义的,是厌恶男人轻易哭泣的,然而就是这样的他,当他唱完了这两首英文歌曲,在一种倾泻而出的苍茫心绪中,眼眶竟忍不住悄悄地湿润了起来。
在这个深夜的阶梯教室,在这个只有他一人独处的空荡空间,在一些懒散的晦暗光线的照耀下,他的眼角悄悄泛起了一层晶莹的泪光。
是的,男儿有泪不去,可还有下一句,只是未到伤心处!
可惜这里没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如果有,如果她看见了这样的他,哪怕她平时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会被金竟成的这副模样所打动。
……
第二天上午,金竟成走进了一个名叫威尔逊的音乐教授的办公室。
威尔逊是帝势艺术学院的一名音乐教授,也是美国歌坛的一名顶级音乐制作人。
对音乐有爱好并且发展成了一项特长的“那个金竟成”,在帝势艺术学院攻读电影专业的同时,多次找机会去听威尔逊教授的音乐讲座。次数多了,时间久了,加上他在整个纽约大学都赫赫有名的学业成就,便引起了威尔逊教授的关注和欣赏。
金竟成来找威尔逊教授,不为别的,为的就是昨夜他创作的那两首英文歌曲。
这两首英文歌曲,本是昨夜金竟成为了抒怀和发泄而创作的。
然而昨夜回到宿舍后,金竟成在床上琢磨了一下,觉得既然它们被自己给弄出来了,那就有它们存在的道理,何不将它们给发表公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