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是最近培养起来的兴趣爱好,倒不如说是公司为了华夏巡演提前做的准备吧。
“对了,你最近汉语学得怎样了?”
“简单的词汇,比如你好,谢谢,再见之类的,我掌握了不少。”
“那你可以先讲句自我介绍啊。”金泰妍提议道。
“大家好,我是少女时代的林允儿,见到大家很高兴。”
“就这样?”片刻的停顿后,金泰妍歪着头问道:“没有其他的了吗?”
“嗯,我想想哦……”润娥翻着眼睛,紧抿着芳唇,苦思冥想一番,最后选择了放弃,“我还不怎么熟练,经常会忘哦。对了,听说晟允的汉语很不错哦。”
“嗯,对啊。”
他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跟老板学过一段时间,他掌握的很快,在日常对话上,基本没什么问题。
这孩子在留学的这几年里,究竟学会了多少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兴趣爱好。
“改天可以让他帮我补习一下功课吗?”润娥双手合十,拜托她说道:“欧尼你放心,我只是为了补功课,对你弟弟没别的想法。”
“想知道我的回答吗?”金泰妍问。
“当然想啊。”润娥点着头,向她那边拉近了一点距离,“欧尼怎么说?”
“想得倒美。”金泰妍微微皱着鼻头,一下子便拒绝了她的提议。
“喂,欧尼,你也过分了一点吧。”润娥嘟着嘴唇,委屈地说道:“人家真的只是为了学习而已嘛。”
“那也不行啊,公司里的中文老师不也多得是嘛。为什么非得选晟允呢。”
“因为嘛……”
确实,公司里有不少中文老师,但年纪最轻,也三十五出头,“晟允算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血液。”
“少来了吧。”金泰妍说罢,用手拢了拢松散的长发,“就算你找他,他可能也不一定会教你哦。”
“小气欧尼。”润娥趴伏在桌上,朝她吐了吐舌尖。
不同于两人愉快轻松的氛围,上方楼层的录音室里,因为今天没有新的录音工作,除了室长老师外便空无一人,他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指尖敲击着键盘,似乎在电脑上打着什么字。
“话说他的论文,貌似我还没看过呢。”他想起金晟允的简历上写到过自己在留学期间,发表过几篇论文,都是关于流行音乐上的。
“在他们的学校官网能查得到吗?”他点进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官网,一番点击后,终于在右下角的模范论文那一栏里,找到了署名为金晟允的几篇文章。
“还不少呢。”
总共有12篇,每篇的字数都保持在三万字左右,而他也找到了一篇自己感兴趣的文章。《布莱克摩亚和他的深紫乐队还有彩虹乐队。》
“我看看哦……”他点开完整的文章,从开口认真地阅读起来。
在70年代初期开始,三个乐队同年一起发行的三张专辑打开了新世纪硬摇滚和重金属的大门,人们统称他们为三巨头。
这个通俗的开头并没有引起他多大的兴趣,而越往下看,他的目光却被文字所吸引,他不仅分析了深紫乐队早期一系列的人员变更,也准确的分析了每个阵容中,乐队音乐风格的变化,从初期的前卫,到硬摇滚,再到后来的放克。每处分析都很有道理,也加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想。充分证明了金晟允富有创作力的思考,和灵活变换的大脑。而这样的人如果待在SM的话,又会不会被限制本身的一些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