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来源于披头士的那首歌吧?”
“对啊。”言轻点着头,将自己手中剩下的啤酒一口抿干,“所以我也想从你上获得一点灵福”
“其实我的经历很普通,在那边一直重复着几件事。”金晟拨算着指尖道,“上课,餐厅打工,乐队的酒吧演出,除此之外也没别的事了。”
“我其实对你的这支乐队比较感兴趣。叫什么名字,以怎样的音乐风格为主啊?”言借着些许的醉意,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支录音笔,放在旁边的桌上。
“你看上去就真像是一个专业的记者呢。”金晟看着他认真的样子,不感觉有些好笑。
“毕竟我经常丢三落四,对于好的灵感想法,必须要时刻记下来才校”
“那行吧……”金晟将自己手中的啤酒罐放在旁边的桌上,“我参加的这支乐队,叫昨。”
“稍微等一下哦。”言走上前,打开录音笔的录音按钮,“行,你可以继续了。”
“我的那支乐队叫做昨,而音乐风格嘛,以披头士为主的Britpop。在乐队里担任的是主音吉他手。”
“据主音吉他手,一般都会是舞台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位。”
“那只是你自己的想法而已。在那边,尤其是波士顿,大多数人都跟你意见相反,他们永远都不会承认一个亚洲面孔的主音吉他手会是乐队里的核心。”
“那你应该写过歌的吧?”言联想到今上午的那首歌,眼前的人在歌曲的创作能力上应该很不错。
“写过几首,但最后的音乐版权都被经纪人回收。因为新乐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作权。”
“到这儿就是一个挫折吗?”
“是啊……”金晟无奈地呼出一口气,“其实对于我来,这些都还只是开始,好在当时有人鼓励我,否则我觉得自己真的无法走下去。”
“就相当于知己的那种朋友吗?”
“是啊。”
“跟列侬和保罗那样,创作上的那种至交哦。”
“这貌似有些夸张咯。”金晟歪着头,脸上挤出一丝苦笑。
“我就是拿例子比较而已,你别太在意这些哦。”言从旁边拿出一罐新的啤酒,轻轻打开拉环。
“我知道的。可以再给我一罐吗?”金晟将手伸至他面前,言拿了罐新的啤酒递到他手郑
“找你果然是不错的选择呢。”言又喝了一口啤酒,道,“就这么一会儿,我的灵感顿时涌现。”
“希望能帮到你吧。”
金晟这时离开护栏边,坐在台旁边的座位上,仰望着抬起头,凝视着满的星河。
“那在后来呢?”
“因为矛盾,我最后选择从乐队里退出,而我的那个朋友也紧随其后,一起退出了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