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念白进了那挂着法文“L‘amant”、中文“情人”牌子的小院。
柏苍目送她裙摆一晃一晃地走到门口,门口的服务生打扮的人不知道看了什么,打开了门迎接她进去,然后不客气地再次锁门。
他看了一眼那小院,热带植物蒲葵那大片的叶子一片片地蔓在黄铜蔓藤雕花的铁门后,向深处蔓延而去。
印度素馨的香气从里面蔓延出来,跟西贡潮润略湿热的夜晚气息纠缠在一起,像她身上的香气。
温念白今晚用了印度素馨基调的香水,和着她皮肤上的味道……残留在奔驰的后座里。
他眯了眯眼,轻轻勾了下自己的领口,喉结微痒,他有点不耐又有点烦躁。
前座的司机礼貌恭谨地询问主人的贵客还要去哪里。
他没什么表情地用英文道:“随便。”
司机:“……。”
柏苍到底收敛了情绪,淡淡地道:“附近有好的临街酒馆么?”
司机立刻点头:“有的。”
听着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他忽然看了眼旁边的占地颇大的法式三层建筑:“这是什么地方?”
司机暧昧地笑了笑:“这是间叫做情人的酒馆和小旅馆,非常有名,《纽约时报》说过,西贡是最适合恋爱的地方。几乎城里的每个角落都有小旅馆,当你和爱人开房的时候,前台的服务员根本不会正眼打量你一眼。”
他顿了顿,看了眼那门口:“这里是后门,一般人可不知道,看起来那位美丽的小姐是来会情人了。”
柏苍下眉心微冷,虽然明白不可能,但是温念白那种赴情人之约的妆扮,还是让他……不爽。
他按捺下心底的情绪,冷冷地道:“开车。”
这人怎么那么聒噪,跟阮明恒真是一类货色,物似主人型。
完全不知道被迁怒了的司机只觉得背后气息骤冷,莫名地,他不敢跟后座那位贵客搭话了。
……
温念白此刻已经坐在酒馆里面的高脚凳上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式威士忌吧的复古风格。
头顶是摇晃的木质的吊灯风扇,一下下地摆动着,中央的水晶灯晃出一地剔透斑驳的光影,地面是老式拼花砖。
高脚水晶杯、留声机、原木小圆酒桌因为使用年代久远有些斑驳,桌球台边有人用不同语言放肆又带点下流地调笑着,撞球的声音清脆又悦耳。
侍者们端着酒杯穿梭在客人中间,浓郁的上世纪殖民时代老酒馆的气息让人觉得似穿越了时空。
最现代的大约是投影仪在微微发黄的背景墙上投放着《L‘amant》也就是《情人》这部片子。
这是温念白最喜欢的《情人》这部电影主题酒馆。
“嗨,念念。”吧台后留着薄薄络腮胡、穿着花衬衫的西方帅大叔正与一个风情的西方美人调情,瞧着她进来,顿时眼睛一亮。
老板深邃沧桑的眉眼酷似007的男主演员——皮尔斯布鲁斯南,身材也很好,虽然五十开外的年纪,但一看就知道年轻时,必然是迷人非常的大帅哥。
如今上了年纪,一笑起来依然很迷人,是很多女人喜欢的大叔范。
老板虽然不会说中文,但“念念”两个字发音异常的标准。
温念白笑着走过去,坐下来跟他打招呼:“老金恩,你还是这么帅啊。”
老金恩打发了自己调情的对象,笑盈盈地走过来,开始熟门熟路地调酒加释放魅力:“你也一如既往的美丽,我的小云雀,一年多不见,想念我么?”
“当然,你瞧,我这不是打扮得很美丽的跟你约会来了?”温念白托着腮,弯了眸子笑吟吟地看着他。
老金恩跟她算是忘年交了,很久之前,她还是做学生第一次带团考察的时候就遇到了他。
那时候,西贡还没几个中国人过来旅游,她无意间发现这间主题酒馆,他喜欢杜拉斯,喜欢《L‘amant》她喜欢《情人》这部电影。
他是英国人不懂中文,却喜欢东方风情,开这间酒馆和旅馆的时候堆积了一堆自以为是的中国元素,她实在被辣眼睛得看不过去,给了建议,又帮着重新布置了一个《L‘amant》的主题酒馆和酒店。
墙壁上梁家辉的剧照,还是她亲手贴的。
两人一见如故,但凡她来西贡或者说胡志明市,必定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来见老金恩。
谁让老金恩,长得那么像她最喜欢的好莱坞明星皮尔斯布鲁斯南呢?
虽然不是真的偶像,但冲着老金恩那张脸,也要打扮得美美的。
“一年多不见了,我还以为你都不带团了,忘了你可怜的老金恩。”老金恩叹息着按住胸口表示难过,同时把手里的那一杯美丽的淡紫色橘黄分层清晰的鸡尾酒推到她面前。
这还是温念白最喜欢的主题酒,就叫做“情人”。
她垂下眸子,轻抿了一口酒,气泡在嘴里炸裂,带出玫瑰葡萄馥郁的香气,酸涩又甜蜜的滋味,细细的品尝还有一点点酒精带出的烈喉苦意。
复杂缠绵的味道在唇舌间弹动,一如情人的味道。
“嗯,我遇到了一些事,也没时间接团。”她笑了笑,有些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