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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初恋

戈恩是一名富豪,在特耐尔城的乡下他拥有两座农场,一座已经可以轮换砍伐的龙血木林场,无论是牛肉还是龙血木,都有很好的销量。他还有十几家属于自己的店铺,出售牛肉,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或许他比不上那些大城市的富豪所拥有的累积,可是在特耐尔城市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富豪,是上流社会中的精英人士。

三十七岁的戈恩经过岁月的洗礼沉淀,已经将所有的青涩脱去。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在于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而戈恩就是这样一个非常有味道的男人。他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优渥的生活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养他的头发,就像他保养自己的皮肤那样。虽然已经三十七岁,可他脸上依旧没有什么皱纹。

深邃沉淀了智慧的蓝色眼睛总是让很多姑娘为他着迷,高挺的鼻子和略薄的嘴唇让他的五官非常的立体,同时也非常的具有魅力。最特别的就是他的气质,经过起起伏伏的坎坷迎来了人生中的高峰,他的气质早已摆脱了“鲜明”这个褒义词所带来的不稳重,他永远都是一副面不改色的沉稳模样。

再加上价值不菲的西装和饰品,很多女人都希望能够成为他的女伴,甚至是人生伴侣。不过很可惜,到现在为止戈恩都没有和任何一个女孩或是女人走的很近,他就像是一个——基佬。

确实有不少人这么猜测他的性取向,说话的时候非常温柔,咬字清楚的同时语速也很慢,而且还彬彬有礼,无论是任何人只要向他打招呼,哪怕是个乞丐,他都会脱下帽子回礼。他还很喜欢花,红色的郁金香,无论什么时候,总能在他的身上看见一朵红色的郁金香,或是几朵花瓣。

所以很多人猜测这个不喜欢女人又充满了魅力,还很幽默健谈的男人是一个基佬。

其实人们不了解他,他喜欢女人,只是有过很严重的情伤,哪怕是经过二十年都无法自拔。

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与那个女孩相恋相爱,坠入了流淌着爱情的金色玛瑙河中,沉浸在充满了甜蜜的爱情里。可是好景不长,女孩的家庭是一个中产家庭,女孩的家人看不上那时还是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拒绝了女孩与他来往,并且将女孩送到了奥尔奥多去。

那是坎乐斯省的首府所在,远比特耐尔要繁华许多倍。

为了找回自己的爱情,戈恩拼命的努力奋斗,在两年后有了一些起色。他开了一间商店,除了出售牛肉之外,也出售一些副食品。这样的生意在特耐尔城永远都不会缺少科员,相对于其他城市来说贫穷的特耐尔城居民更愿意将自己的钱用在填饱肚子上,于是戈恩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他拿着一千块去奥尔奥多找到了女孩,令他无法想象的是女孩居然已经嫁人了,生了一个女孩的同时,肚子里还有另外一个孩子。即使面对如此的情变戈恩也没有放弃,他告诉女孩,只要她愿意,他就接她离开,并且和她结婚。就算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也同意留下来,并且会如同对亲生孩子那样对待她肚子里的孩子。

不过很可惜,痴情唯一能够换来的只有破灭的希望。

已经嫁为人妇的女孩告诉他,年轻时的无知并不是爱情,只是荷尔蒙的冲动。她已经不爱他了,她也祝福他,能够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开始新的生活。

颓败的戈恩回到了特耐尔,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经商上,仿佛是对以前贫穷生活和破坏了他爱情的困苦的报复。他很快就拥有了牧场、林场,在特耐尔城内还拥有十几家店铺。他经历了很多女孩,女人,也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可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找不到以前的那种感觉,那种高兴时仿佛拥有全世界,悲伤时如同世界末日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得到所需要承担的结果——失去什么。

戈恩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喝一点酒,和人们聊着天,然后把醉醺醺的自己丢到床上,接下来就是新的一天。

一如既往那样,他将车停在了野玫瑰酒吧外,这是一家中等档次的酒吧,不会有很多醉醺醺的酒鬼到处乱晃,也比那些高档的酒吧要热闹一些,他喜欢这里。这里有他的朋友,有他认识的人。

他轻车熟路的走到吧台边上坐下,攥起拳头用关节叩了叩吧台,“来一杯!”

他不需要说出任何酒的名字,酒保就能够给他上他最喜欢的酒水,他是这里的熟客,几乎每一个经常来这里的客人都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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