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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第四十六到五十章 【选择秦木】

【选择百里足足去帮忙,自己和秦木离开离开】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驰骋在乡间的小路上,马蹄声沿路惊起飞鸟一片。

东璜岚回头又看了看身后令人咂舌的,数十匹载着满满辎重的快马,忍不住想要扶额捂脸,无奈身在马上双手还缠着缰绳。

百里足足准备的这些吃穿用度也太夸张了,这哪里是去救人啊,分明就是大家小姐出门踏青吧。

“小心!”如影随形的秦木忽然预警。

说时迟那时快,刹那间,秦木足尖在马背上一点,身型如飞鹤一般振翅欲飞,翩然落到东璜岚的马背上,伸出修长的手臂握住缰绳向后勒止。

少年坚实挺拔的身躯和她之间只有单薄的衣物相隔,彼此的心跳声清晰可辩。

马儿骤然受力,前蹄离地,整个马身吃痛而立,几乎就要翻过身去。

东璜岚惊得一身冷汗,就在她以为自己就要英年早逝的时候,身后的秦木已然再次蛟龙般跃起,不疾不徐地落在地面上,将马身重新拉回到到了地面。

等东璜岚惊魂未定地从马上滑下来,这才发现就在马前蹄不足一尺远处,一根麻绳不知被何人拴在小路两侧的树干上,上面只有些许泥土,并未积灰,看来刚绑上不久。

方才若不是秦木替她勒马而停,只怕这会儿已经人仰马翻。

“哎,可惜了我的麻绳。”右前方的林中,随着一男子的声音响起,五道人影有序地走出到小路上。

看行步,像是军中行伍。

“这些人有功夫在身。”秦木低声说道,“最高不过小成境,可杀。”

东璜岚挑起一侧的秀眉,好笑地按住秦木说道:“别别,先看看他们要干什么吧。”

“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要想从这里过去,总得留下点路费。”领头的是个衣着粗糙的莽汉,他斜着眼看了看十几匹载重的马队,又问道:“你们这是逃命还是炫富,这么多好脚程的马儿你们当骡子用。”

“各位大哥,我与夫君也是不得已远走高飞,出门在外都是兄弟,自当献上绵薄的路费。只是还望看在我们也不容易,就指着这点家当安身立命的份上,手下留情。”东璜岚大气地拱拱手,大言不惭地胡诌了个身份。

“哼,看二位衣着不凡,别扯那些囊中羞涩的幌子,十两,一文不少。”莽汉不为所动,开口要价。

东璜岚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马队,心里盘算着那些百里足足打包的不知道是些什么玩意儿,十两也不知值还是不值。

自己出门反正是两袖清风,不行的话也只能让秦木吓唬吓唬他们了。

这五个人看起来并不是寻常马匪,极有可能是带走娘的同一批人在这里拦路断后,若是贸然出手,打草惊蛇就麻烦了。

还是装作是私奔的富家小姐吧,十两就十两。

“咳咳,秦木,你有带银子么。”

秦木老实地点点头。

“有多少?”

“足够了。”

“那太好了,借给我,回去还你。”东璜岚大喜,没想到秦木身上还带着这么多银子。

他平时一直是这几身黑衣来回来去的穿,不像是有钱的样子啊。

难不成……

东璜岚转瞬垮了脸,没好气地拍了秦木一掌,嗔道:“你不会又去跳舞了吧,那些个老爷都是有男风之好的,你……不要去了。”

秦木先是一愣,倏尔笑起来。

眉秀似山,眼拥星霜,真真清雅绝世。

“百里公子走前给的。”顿了顿,他垂下眼,羽毛一般地轻声说:“我不会……”。

眼前的男子长睫颤颤,软语轻声,好生无辜。

指间无意触碰到少女的皓白的手腕,秦木整只手都热了起来。

“诶诶,光天化日的,注意一点啊。”莽汉哈哈一笑,见到银子人也变得好说话起来,“好了好了,快点上路吧,哥几个看不下去了啊。”

“是是,那我们先走了,几位大哥保重。”东璜岚脸上的霞光已经蔓延到了耳根,客套话说完,急急忙忙地催着马便一溜烟地跑了。

“等等。”刚跑出百步,秦木忽然勒马停了下来。

“怎么了?”

“方才五人,右一的裤腿有一滩鸟粪,袖口还粘着片羽毛,我猜他是负责携带信鸽的。”秦木解释道。

“可是方才我们演的很好啊,他们不应该会起疑吧。”

秦木摇摇头,设想如果是影卫来做这样断后的事情,乡间小路,来往的车马本就不多,最好的方法便是设路障收费,寻常行商走亲的人只要不是急事,自然宁可绕路也不会付这么高的路费。

虽然二人言行举止并无疑点,但是影卫一定会将所有支付路费以及动手强过的人全数上报,万无一失。

果然,二人没等多久,一只鸽子便从先前的位置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

秦木手里捏着块片状的石头,双眼黑黑沉沉,已经锁定在那鸽子的身上。

东璜岚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一旁的秦木目光如炬,找到最好的时机用手腕的力量将石块掷出,虽然手上没有箭矢,但好在鸽子飞得不高,石块又准又狠地直接打上了它的翅膀。

不等它落地,秦木已经腾空而起,几个纵跃便将它接入手中,指尖飞快地在伤口的地方封穴止血。

“怎么样?。”东璜岚近跟着追了上来。

秦木点点头,取下鸽子腿上的纸条递给她。

纸条上,果然将二人的形貌特征乃至马速都准确地估算出来,若非秦木警觉,便真的可能会惊动了掳走娘的人。

“它怎么办。”秦木手足无措地捧着受伤的鸽子,球球雪这会儿正好奇地抬起前爪搭在他的身上,圆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那鸽子。

无辜的鸽子吓得动也不敢动。

“球球雪,不可以咬哦。”东璜岚一记爆栗敲在它的头上,对秦木说道:“那还能怎么办,带着呗,你打伤的,你要负责。”

说完,东璜岚从身后的马队中翻找出了一个布兜,算是临时给鸽子当窝了。

随即她三下五除二将装好鸽子的布兜缠在秦木的腰上,叮嘱道:“它应该要吃米吧,到了镇上你记得给它买点,反正你有钱,蓝姑子就交给你了。”

“蓝姑子?”

“就是你的鸽子啊。”东璜岚笑起来酒窝浅浅的,让她看起来总是长不大的稚气模样。

秦木点点头,算是认下了蓝姑子。

他低下头将布兜紧了紧,眼角的笑意掩饰不住小小幸福。

这,算不算他们一起养的第一只小动物呢。

斥巨资购置的北夏快马果然名不虚传,两三个时辰之后,两人的马队已经顺利来到了那座屏山脚下的小山村。

村口摇摇欲坠的木牌上,“徐家村”三个字已经被风霜抹去大半,疏于修理。

看样子,这个小村庄已经颓败很长时间了。

东璜岚拦下了一个扛着锄头路过的村民大叔,甜甜地一声小叔叔叫出口,那人高兴得眉开眼笑,话匣子一开收都收不住。

在短短的前往当地唯一一个小店的路上,大叔就已经从屏山一役后去那里的人变多了,村里人大多前去屏山卖些农货赚了钱干脆在那边安了家,到家里的娘子跟着路过的小白脸跑了,自己带着个崽子辛苦云云讲了个遍。

在大叔的带领下,二人很快便找到了百里足足所说,接头的商铺。

“这么偏远的地方也有云岚商会的店?”东璜岚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座与其说店铺不如说茅草屋的建筑,只有檐下吊着的一块写有个卖字的木牌还能勉强认出不同来。

“嗨,大人可是个活菩萨啊,前些年这里穷得跟什么似的,邻里乡亲的揭不开锅,还是他带了人来我们村里,又是教认字算数,又是出本金资助,连供货渠道都准备好了。好些个年轻人啊都加入了云岚商会,结伴去屏山做买卖。”大叔提起云岚商会,对百里足足一顿狠夸,“现在那些出去闯荡的大多已经有了钱,在屏山盖了新房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红火啊,也就我们这些拖家带口的脱不开身,白白错失了机会。不过啊大人也没有忘记我们,你看这附近空着的村舍和那边没人照料的荒田,那都已经被大人买下来了,说是过段时间就给我们修路,哦,还有私塾,我家的崽子啊就指着大人了。”

东璜岚越听越觉得不对,百里足足那个家伙一肚子坏水,怎么可能突然发了慈悲来建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

若是云岚商会缺人手,也应该不会要找一群大字不认识几个的村民从零开始培训吧。

思来想去,这个徐家村特殊的地方……

对了,是路。

自己从南都一路跑马走来,小路泥泞却也平缓,不到两日的功夫就到了屏山附近,比走官道快了好几日。

这就意味着从这里通商前往雍州一来一回至少能节约两三天的路程,这对于行商的马队来说得省去不小的成本和风险。

百里足足说要给这里修路,当大道铺到了徐家村,这里岂不是成了最好的歇脚点,算算时辰,普通的商队若是早晨从南都出发,到了这里恰好中午,至少要用了午膳再走,而更多的下午出发的商队到这儿时已经天色渐晚,正好需要停下休整。

这个百里足足,买下这里这么大片的荒地,又收获了一批衷心耿耿的伙计,这笔生意实在划算。

而到时候去了屏山学会经商的那些人再回到故乡,家家户户都是云岚商会的人,要把这里兴建起来还不容易吗。村民还不得更加把他夸上天去。

哼,果然是个奸商。

“对这里的人来说,是件好事。”秦木的声音打断了东璜岚的遐想。

是啊,对这些人来说,的确是求之不得的。

说话间,一个伙计模样的的年轻人跑了过来。

他一边跑一边还看着手里的一副画像,仔仔细细地确认之后才喘息着说道:“小姐,我,呼,跟我来,呼,那位夫人就在靠近小山附近的二郎家隔壁。”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

“嗯。”秦木低声应道,长鞭一揽便将那伙计卷上了马,即刻快马加鞭,沿着泥泞的小路向二郎家狂奔而去。

谁知,还是晚了一步。

“阿呜。”距离百步时候,球球雪已经警觉起来,大尾巴紧张不安地左右颤动着。

再往前走上一半,东璜岚也已经闻到了不详的血腥味。

身体里某根紧绷的神经突然断裂,东璜岚直接从马上凌空而起,短距奔袭,再快的马也比不上九九归元步。

秦木和她同时而动,如影随形地追了上去。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血腥味已经非常明显了,带路的那个年轻人显然已经吓破了胆,一行黄水从裤腿滴落,“怎么会这样,我离开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

四周相邻的三座村舍显然都已惨遭血洗,了无生气。

在球球雪的引导下,东璜岚直接翻墙进了其中的一间。

刚一落地,她的目光就被脚下一具黄狗的尸体吸引而去。

它的右前腿上,系着一条白色的绢帕,露出来的一角上,银灰色的针线秀着一只麒麟。

是娘的帕子。

此时,连呼吸都是颤抖的。

东皇岚深吸一口气,脚步慢了下来,像是踩在永不回溯的时光里。

吉人天相,吉人天相。

那一刻,她突然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会信奉辰阳宗,相信他们所谓的气运和轮回。

那些信仰,是当真正无力,无助的时候,心里唯一的稻草。

她慢下来的时候,秦木已经抢在她之前进了村舍。

“里面是空的。”

很快,秦木又扎进了附近的三间村舍,将四周的情况摸了清楚。

“附近村舍一共有两具尸体,那伙计认出,是隔壁的二郎和一名寡居的婆婆。”

又是两条人命,欧阳朔真不愧是辰阳宗的门下,竟然也视生命草芥一般。

这样的人,还是什么大将军,真是笑话。

“我们来晚了。”秦木遗憾地说道,“看足迹,是向着雍州方向去了。”

东璜岚轻叹一声,娘亲的踪迹就在眼前,却刚好错过了。

“唔。”东璜岚想到了什么,从怀里取出一把木梳,二话不说交给秦木,再倒退回到那条黄狗旁,蹲下身,轻拂过它的毛发。

好软,娘在这里的时候应该也很喜欢你吧。

手指顺着毛发移动到那张绢帕上,东璜岚闭上眼睛,仔细地检查上面微弱的记忆。

或许因为给黄狗包扎仓促,又或许当时的娘并没有太深的情感波动,那些片段若有似无,难以凝聚。

尝试了好一会儿仍然无果,东璜岚无奈地放弃了。

黄狗的眼睛仍然圆睁着,球球雪悲伤地用鼻子蹭了蹭它。东璜岚伸出手,准备替它合上眼,心里也跟着悲伤起来。

它又做错了什么呢,也要跟着丢了性命。

手指触碰到它眼睛的一霎,强大的吸力瞬间将东璜岚整个拽入其中,再睁开眼时,娘亲充满恋爱的脸庞已经近在咫尺。

“娘。”

“阿黄乖,腿受了伤记得不要碰水,我给你简单包扎了一下,千万不要淘气咬掉哦。”君夫人接着说道,“摸摸头,不要疼,摸摸耳,疼不着。”

摸摸头,不要疼,摸摸耳,疼不着。

小的时候自己摔伤了,娘也是这般轻声软语地哄。

“这是……阿黄的记忆,所以我看到的都是它的感受。”东璜岚感觉有一群麻雀从头顶飞过,隐隐约约,竟然还想要去抓上两只。

场景到了这里再度模糊,似乎是切换到了另一段的记忆中。

“妈的,老子刚才出去撒泡尿,被隔壁的男娃子瞧见了。”一个戎装男子提着把宽刀,一手提着裤子推门而入。

坐在台阶上的另一个披着头黑发的男子抬起头问道:“搞死没有。”

“跑得太快,这破村子七拐八绕的就没追上。”

“啪。”披发男子霍然站起身,毫不犹豫地一巴掌甩上去,厉声道:“废物,将军是怎么交代的。去,抓到那男娃子,抓不到你也不用回来了。”

将军……这些人果然是欧阳朔派来的。

“是是是。”持刀男子被打得一愣,连滚带爬地转身出门。

“把那娘们儿捆好了扔到车上去。”

“是。”君夫人的身后,一黑影应道。

那身形高挑,步伐轻盈,正是一名影舞者!

“这里不能呆了,我们准备转移。”披发男子啐了口唾沫,从腰间抽出把剑对剩下的人道,“能杀的都杀了,那帮妖族邪门得很,一只苍蝇也不能活着飞出去。”

黄狗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只能从言语间的气氛中模糊地察觉到危险。

只可惜,它一只狗儿又能躲到哪里去。

东璜岚悲哀地闭上眼睛,这些人在辰阳宗百年如一日的教唆下,已然将妖族编撰成了无所不能的魔鬼。

可笑,就因为这样毫无根据的顾虑,就要将这村子里无辜的生命全数抹去么。

秦木安静地站在她的身边,眼里都是担忧,但始终没有出声打扰。

一直到东璜岚回过神来,他才不露痕迹地松了口气。

犹豫了一会儿,东璜岚站起身,深吸一口气,认真地问道:“如果我说,我能窥探到触碰物件中保留的属于这件物品自己的记忆,你信么?”

世人皆知万物有灵,并无生命的死物上因为沾染上了生灵的神元,也可能成为灵物。但是若说能够看到所保留的记忆游丝,则几乎无异于天方夜谭。

“嗯。”秦木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四年前,他亲眼见过东璜岚眼里乍现的绿光,以及那控制心神的力量。

虽然她自己不记得了,可那年在樊城,脱地牢而出,破除重重围困的情景,他仍然记忆犹新。

“啊。”东璜岚已经准备好要说,你不相信也没关系了,忽然要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险些让她咬到舌头。

“刚才,我从阿黄的记忆中看到娘亲了,她身边至少有三名劫匪,其中一人看身法,应当是影舞者。”

他们的猜测没有错,的确有影舞者还活着。

秦木摩挲着指间的戒环,影舞者誓死效忠从无叛类,无论那人什么是什么原因掳劫主家,他都要亲手将这人用刀丝诛杀。

秦氏影舞者,可杀不可辱。

“我担心,他们会对娘用私刑。”东璜岚郁郁地望向车辙痕迹的方向,若是如她所料,欧阳朔为了得到无字幡的下落,必定会无所不用其极,“我想去雍州。”

“好。”

秦木墨色的眼中星辰般亮起,这天下本没有路,但只要是她要去的,他自能为她劈出一条大道来。

有所信,则无所畏惧。

正当二人准备上马时,先前带路的伙计一路小跑,满头大汗地追了上来。

“大人传信来说,若是没追上君夫人,他在樊城酒楼相候。”伙计从怀里掏出个红布包裹递上前道,“这是行商令,大人说出入城能方便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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