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文豪正文卷第221章你们不要再打了啦~第二天。
日出时分,屋内的一切都沉浸在晨曦的微光中,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投射出金黄色的光芒,给整个房间带来生机。
“唔嗯……”
蒙森从睡梦中苏醒。
因为斯德哥尔摩的日出时间比柏林早,头脑还有点儿发晕。
他闭目养神,暗自思忖,
要调时差,那帮科学家应该都还没醒呢吧?
过了一阵,外面传来敲门声,
“先生?”
服务员在叫早。
这是蒙森昨天提的要求,担心自己睡过头。
他瓮声瓮气地说:“好了,知道了。”
服务员又问:“需要餐食吗?”
蒙森回答:“我自己去餐厅就可以了,不劳你帮忙。”
服务员应声后离开。
蒙森站到镜子前,慢腾腾地穿衣服,尽量保持衣服熨帖,使自己显得更有精气神,
今天,他要和陆时好好“聊聊”,
面对年轻人,形象和仪态上不能落了下风。
就这样又墨迹了不知多久,再次有敲门声响起,
“老师?”
这次是费里德里希·梅尼克,蒙森的学生。
蒙森过去开门,
“进。”
梅尼克刚踏过房门一步,看到老师身上的着装便不由得呆住。
只见蒙森穿一套棕色西装,因为时间久远,棕色被漂洗得浅了些,看着很像鸡屎黄。
最灾难的是,蒙森还带了一条红领带,
鲜红和鸡屎黄交相辉映,犹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此时的蒙森还在梳头,
他正试图压平乱蓬蓬的头发,
“弗里,你喜欢用什么头油啊?”
梅尼克一愣,
“司丹康。”
“啧……”
蒙森微微咋舌,心说自己还是跟得上潮流的,笑道:“哦,我用的也是斯丹康。”
梅尼克难受得像吃了一只苍蝇,
回头一定把司丹康扔了!
他问道:“老师,你今天为何如此盛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伱得了诺贝……咳咳咳……”
蒙森皱眉,
“怎么咳嗽了?瑞典这么冷,早叫你多穿一些,着凉了吧?”
梅尼克“嗯嗯啊啊”,硬生生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少说少错,
不说不错。
蒙森摇摇头,
“你还真是和以前一样,不善言辞。罢了,我们去餐厅吧。现在时间还早着,那些法国人、英国人的时差调整不好,应该都没起床,我们可以清静地用餐。”
两人一齐离开,前往餐厅。
出乎意料,餐厅里竟然异常嘈杂,
推开门,便能看到里面满是人,大概得有两百个。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睡眼惺忪。
蒙森迎面撞上了柏林大学的同僚埃米尔·费歇尔。
费歇尔的双眼周边带有明显的黑眼圈,像是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没有得到充分休息,
他的脸上少了平时的活力和神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郁和疲倦。
蒙森:???
“埃米尔?你肿么了?”
费歇尔正在思考人生,竟然没听见,
他用大勺往碗里舀汤,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双眼失神,心思根本不在食物上,
结果,洒了一手。
蒙森上前,
“埃米尔!”
费歇尔还是失魂落魄的样子,双眸空洞,看向蒙森:“为什么……为什么不把念完……”
简直像魔怔了。
蒙森扶住对方双肩,准备通过摇晃让其清醒过来。
这时,不远处传来议论,
“是普朗克!他可算来了!”
“啊?陆教授呢?没来吗?”
“我要看《朝闻道》!”
……
循声望去。
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普朗克正被团团围住。
有人说:“普朗克教授,你是读过《朝闻道》的,最后一章尾声到底如何?”
他话音刚落,就被旁人呵斥:
“你想被剧透!?”
“啊这……”
前者顿时无话可说。
于是,他们又寄希望于普朗克身上,投去满是希冀的目光。
普朗克看着科学家们丧尸一般围上来,顿时满身大汉。
就像一叶扁舟在海浪中,他被推搡着脚不沾地地“偏移”,只好提高音量喊道:“陆教授在花园!他正和百达翡丽的经理约瑟夫·菲利普先生聊天呢~”
就这么把陆时给卖了。
轰隆隆——
科学家们冲向大门,
蒙森和梅尼克也被人流裹挟着朝花园而去。
……
斯德哥尔摩大酒店,
花园。
天气寒冷,花园里的景色变得枯萎而萧条,
树木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叶子,风吹拂着枝丫,带走了它们最后的生机。
陆时和菲利普站在阳光下,
两人正在聊天。
菲利普的眼中满是感激,
“陆教授,之前的事情真是谢谢你了。那次冷餐会后,有很多与会的商人购买了百达翡丽时计,不过……”
他换上了苦恼的表情,
“大部分是座钟。”
陆时哈哈大笑,
“嗯,正常。”
座钟的主要功能除了看时间,还可以作为装饰摆在店铺中,
商人们买东西,多少还是有些功利心的。
菲利普说:“那次软广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广告。”
陆时摆摆手,
“不至于。”
他毕竟是穿越来的,见过大世面,
像什么“农夫山泉有点甜”、“恒源祥,羊羊羊”、“收礼只收脑白金”,那才算得上成功。
当然,能成功的也不全是这种洗脑的广告,
就比如希望工程,
那张黑白照片中小女孩的大眼睛,强烈的视觉冲击不但让人们记住深刻,而且还触发及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
有这么多例子在前,陆时不会妄断自己的广告“最成功”。
菲利普却觉得陆时是在谦虚,
他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能为百达翡丽想一个广告词吗?”
这段时间飙升的营业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只要产品好,营销还得跟上。
陆时诧异,
“怎么这么突然?”
菲利普回答:“我听了你的指点,准备了六块怀表,用以赠送这次的诺贝尔奖得主。”
陆时诧异,
“六块?”
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
加起来明明只有五个门类。
菲利普微笑,
“还有一个是给你的,诺贝尔奖的无冕之主。”
他递出了一个表盒。
陆时无语,
“这……”
菲利普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这块和别人的不一样,是金表。而且在表盖上,我们刻了你的名字首字母,‘L·S’。且背透处,我们还刻上了诺贝尔先生的侧面肖像。”
全世界仅此一块,
这东西的纪念意义非凡。
至于价格嘛……
陆时笑笑,看向对方。
只这一个眼神,菲利普便知道自己的小算盘背看破了。
以陆时现在的名望,写广告词的报价恐怕要从一千磅起报,
而百达翡丽的怀表就算再怎么值钱,也不可能卖出四位数的天价。
但菲利普从制表匠到商人,早就练成了厚脸皮,
“陆教授,拜托~”
说着,把表塞给陆时。
陆时倒也不反感,沉吟片刻,道:
“
‘没有人能真正拥有百达翡丽,只不过为下一代保管而已。’
”
菲利普震惊,
这广告词……
乍一听,他就觉得逼格拉满,
细细品味,这句话既展示了品牌的高贵,又表现出产品可以安度百年而历久弥新,完美表达了品牌传承的底色。
菲利普大声道:“实在是太贴切了!”
原本就是百达翡丽的广告文案,能不贴切吗?
陆时不过是借花献佛。
他拍拍对方的肩,
“你还没说完急着要广告词的具体原因呢~”
菲利普回过神,笑着说:“我准备在送给各诺贝尔奖得主的表盒里放一张礼品卡,上面加广告词,所以才……唔……”
身侧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