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转过。
他小心地看看周围,没人看他。
再看看远处,亦无失主。
范云抬腿迈步,小心地从几块烂白菜叶子上跨过去。
那几块烂白菜叶子,和旁边的一小堆烂包菜叶子、带泥巴的烂葱叶子混在了一起,真是鱼找鱼,虾找虾呀!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走到大路上,人群也可以分成两类。
男人。
女人。若以群分之,熟人,陌生人。
范云没看到自己的熟人,他尽量把脸上的表控制着,让自己的表落在别人的眼中,不失稳重。
其实。
大街上虽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是,谁又会关心他呢?
他的表,看上去除了有点儿严肃外,又没有什么问题。
范云的脸色,落在了一个躲在树后卖红薯的无证小贩眼中,倒把她紧张的不得了,因为,范云无意中朝她瞟了一眼,她还以为范云发现了自己呢!
没错。
范云是瞅着她了,但范云此时没空去管她,他要办自己的事要紧。
那个小贩一边紧张地把一只红色塑料袋递给一个买她红薯的蹒跚大妈,一边看着范云的方位,她见范云虽然看了自己几眼,但是并没有往自己这边走,而是折而向右,朝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了。
那小贩觉得,范云八成没看见自己。
怎么可能?
小贩想多了。
范云只是没空理她罢了,再说了,像她卖的这种玩意儿,干干净净的,又不会随时制造什么垃圾出来,让她在树后卖上几分钟红薯,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
都是混口饭吃。
范云没理那卖红薯的小贩,他折到网吧方向,顺着三层台阶下到胡同子里一排门面房,走到一个打金店门口。
范云一没进去,二没跟那个埋头砸东西的老板交谈,他先是随便看了一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此时,虽然打金店门口时时有人过路,但,似乎并没有失主跑到这儿来找他的金项链。
范云觉得宜早不宜迟,自己应该马上、立刻就把这条项链给加工处理了。
于是。
范云就走到戴着眼镜,“丁丁当当”成天敲的打金店老板面前,将裤兜里的那条金项链掏了出来:“老板,你看看我这条项链,能不能帮我打一只镯子?”
眼镜老板早已抬头看着他了,正准备问范云有何事,范云倒先开口了。
他接过范云递来的项链,反复看了看,然后,牙疼似的“嗞嗞”倒吸了一口凉气。
眼镜老板仰着一张黑瘦的脸,打量了几眼范云,然后才把刚才吸进嘴里的那口气吐出来:“吁……你想改成手镯?改一个还是两个?”
范云忙问:“可以改两个吗?改成两个会不会太小了?其实,我刚才也想了,我这条项链如果打一个镯子的话,感觉材料又太多了一些。”
眼镜老板悠悠道:“你改给自己戴……”
范云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不不,我想把它改成手镯,送给女朋友当生礼物,因为,过几天是我女朋友生……”
眼镜老板点点头,表示理解,表示范云对女朋友三个字不必一再重复。
谁没年轻过?
好像谁没有过女朋友似的,真是的。
眼镜端起旁边搪瓷缸子里泡得黑咕隆咚的浓茶,喝了一大口:“嗯,打一对少了一些,打一只其实正好,因为,这个要先熔了,然后再打,到时候,肯定会有一些火耗的,我觉得,打一只镯子就可以了,如果勉强打成一对,会显得很单薄,除非,你再加一些金子进去,你觉得呢?”
范云点点头。
再加金子进去,就实在没必要了。
因为,打金店老板又说了:“其实,首饰这东西,也是讲缘法的,适合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顺其自然,这样才最好不过,像你这个金项链,如果打成一只镯子的话,虽然稍显厚重,但是,能保证打出来的镯子足够大气,打两只的话当然也可以,那样打出来的镯子会轻盈许多,但我觉得,材料有所不足的况下,确实没有必要打两只,你说呢?”
什么说都让眼镜说了。
说得还有哲理。
范云还能说什么。
范云点点头,同意了。
眼镜从旁边拿过一本书来,上面有各种首饰的形状,类型,分得很详细,项链是项链,戒指是戒指,范云翻到镯子那一块,仔细看了,边看边问:“老板,上面这些花色你都可以打吗?”
老板觉得范云有眼无珠。
他冷笑了一声对范云表示鄙视:“那当然了,从我十四岁学徒到现在,我干这一行,都干了快三十年了,不是跟你吹,周大福里卖的那些,都没有我做的好。”
他真会吹牛。
真敢吹。
不过没关系,范云又不懂,范云都不知道周大福是个什么,听了眼镜老板的话,他心里倒是高兴的,因为他相中了一个款式。
范云相中了一款缠枝莲花伴祥云的钿丝镯,看上去又大气又漂亮。
他指着这款对老板道:“老板,我要这一款。”
老板点头:“嗯,没问题,包你满意。”
范云觉得满不满意,打出来了才知道,如果老板能把镯子打得跟图片上一模一样,他当然满意。
呵呵!
直到范云走出打金店,跳上台阶,从两个补鞋的中间穿过去后,他的脸上还挂着微笑。
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满心欢喜。